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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丨《山东省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管理办法(试行)》_政策解读_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日期:2025-09-17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联合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以下简称EOD模式)是一种创新性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旨在通过将公益性较强的生态环境治理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有效融合、统筹推进、市场化运作、一体化实施,以生态环境治理提升关联产业经营收益,以产业增值收益反哺生态环境治理投入,实现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良性互动。

  2020年开始,生态环境部启动EOD模式试点,探索实施路径。2023年底,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规范有关工作。在落实上级有关要求,总结实践探索经验的基础上,省生态环境厅、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组织制定了《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分为8章、23条,包括总则、项目谋划、项目指导、项目实施、项目评估、项目总结、纪律规定和附则。主要内容包括了EOD项目谋划、指导、实施、评估、总结全过程管理要求以及EOD项目管理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等。附件为有关推荐模板和EOD项目实施评估清单。

  三、主要特点

  一是规范了工作程序。将国家和我省现有EOD项目管理要求进行整合,对EOD项目谋划、指导、实施、评估、总结等全流程提出管理要求。总体的流程为,市县谋划项目、省厅予以指导、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向金融机构推送项目、金融机构独立审贷、项目组织主体和实施主体开展项目实施与自评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和人行分支机构核实评估结果并指导开展项目后评价。

  二是强化了可操作性。借鉴兄弟省份经验做法,优化EOD项目论证、评估方式方法,便于实际操作。对项目指导阶段,专家指导会的召开频次、每个项目进行技术指导的次数以及专家数量和来源进行了明确。同时,为避免项目实施含有政府资金投入、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在管理办法要求、市级推荐意见模板、实施评估清单、自评报告审核等各流程都进行了强调和明确。

  三是压实了工作责任。在国家和我省现行管理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实化EOD项目组织主体和实施主体、各相关管理部门以及金融机构的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稳妥推动我省EOD项目实施,以投资带动环保产业发展,助力美丽山东建设。

  有关文件丨《山东省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专家解读丨《山东省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一图读懂丨《山东省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zcjd/202507/t20250731_48399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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