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生态环境厅、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联合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省生态环境规划研究院苏志慧高级工程师对《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具体如下。
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载体,是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式,是环境治理模式和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机制的重要创新。通过将公益性较强、收益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资源、产业开发项目有效融合实施,肥瘦搭配组合开发,以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促进产业增值,再以产业收益反哺生态环境治理,从而既能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又能促进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管理,省生态环境厅、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有关工作要求。一是项目谋划方面,要进一步聚焦美丽山东建设和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关键领域和重点任务,精准识别本地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同时,项目谋划中应引导金融机构提前介入,提高项目融资可行性。二是项目指导方面,省生态环境厅每季度初月组织召开专家指导会,对各市推荐的入库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技术指导,邀请生态环境、工程咨询、金融财会、EOD项目、自然资源等领域的专家,明确项目实施方案是否符合EOD项目要求。三是项目实施方面,项目组织主体应依法依规确定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主体要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有关规定,开展EOD项目整体立项。
《管理办法》的出台,为科学指导和规范高效推进EOD项目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和行动指南,对加速推动EOD项目在我省落地落实具有重要意义。
解读专家:省生态环境规划研究院苏志慧高级工程师
有关文件丨《山东省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政策解读丨《山东省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一图读懂丨《山东省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