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五)
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一)》等有关规定要求,现将考核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考核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
(一)考核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8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资格复审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白驹大道98号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一楼A101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公开考试(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复印件;
3.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专业代码相关证明材料。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应届在读证明;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6.报考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时在待业期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个人待业承诺书》;
7.《考生诚信承诺书》;
8.科研及工作业绩等材料,若其为英文版,还须提供中文版的成果介绍。
考生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携带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按顺序装入纸质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标注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及报考岗位,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本人需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及时提供以上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材料未提供齐全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材料不齐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真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如本人因故无法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亲友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须持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人需提供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被委托人需提供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须双方签名)。
本公告时间自2025年8月7日-8月10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短信或电话通知。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898-66568205
附件: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资格复审委托书(考核)
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5年8月7日